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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2级员工申请老员工自主实践(社会实践项目部分)学分的通知

日期:2013年04月17日 00:00    作者:   来源:

2012级同学:

按照《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关于加强实践育人的实施意见》(校教〔2012〕6号)和《关于印发〈bat365官网登录入口老员工自主实践实施办法(试行)〉的通知》(校教〔2012〕9号)文件精神,校团委将对2012级员工2012-2013学年第一学期参加自主实践中社会实践项目予以认定,并给予相应的立项学分。现以将2012-2013学年第一学期各立项单位的《老员工自主实践社会实践项目立项汇总表》予以公布,同学们可下载《老员工自主实践社会实践项目申请表》,阅读相关使用说明,依据所公布的社会实践项目,结合自己的参加情况,找项目的立项单位对上学期参加实践项目的情况予以认定。实践项目实施中涉及获得奖励的情况,随后将在校团委网站予以公布。

具体事宜可咨询各立项单位负责人。本项工作在4月30日前结束,随后将按照学校安排组织班主任老师进行教务管理系统的录入工作。

注:

1、校教〔20129号文件表3中涉及的“Z03003勤工俭学由校员工处负责。

2、轻纺工程与美术学院、现代科技学院按照学院立项负责单位的具体安排部署实施。

同时,本学期的老员工自主实践(社会实践项目部分)已经开始,各立项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予以实施,参加实践的2012级员工可对立项项目申请认定。

附件:

1、《关于印发〈bat365官网登录入口老员工自主实践实施办法(试行)〉的通知》

2、《项目申请表》

3、《项目申请表使用说明》

4、《社会实践项目学分获取流程》

5、《各立项单位情况》

6、《2010-2013第一学期项目公布》

校团委

2013年4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