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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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在全校团组织中开展雷锋精神、胡兰精神学习实践活动的通知

日期:2012年03月16日 00:00    作者:   来源:
为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、《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》精神、团中央学雷锋活动安排及公司党委宣传部《关于在全校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》和中央、省委关于学习胡兰精神的具体要求,教育引导全体团员青年传承和弘扬雷锋同志服务人民、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,干一行爱一行、专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,锐意进取、自强不息的创新精神,艰苦奋斗、勤俭节约的创业精神;引导团员青年学习刘胡兰同志对党忠诚、永跟党走的坚定信念,正义凛然、坚贞不屈的浩然正气,舍生取义、为民服务的高尚品德,热爱祖国、无私奉献的民族精神。在雷锋精神、刘胡兰精神感召下,大力弘扬太行精神、吕梁精神、右玉精神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,提振信心,凝聚力量,发奋图强、创先争优、建功成才。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团组织集中开展雷锋精神、胡兰精神的学习实践活动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总体要求
1、学习实践活动要结合“迎校庆、强素质、展风采”主题团日活动具体要求,以“传承雷锋精神,弘扬胡兰精神”为主题,广泛进行模范人物的宣传教育,开展形式多样的雷锋精神、胡兰精神的学习实践活动,营造浓厚氛围,兴起活动热潮,形成示范导向。
2、学习雷锋精神、胡兰精神要准确把握其精神的实质和内涵,要注重与理想信念相结合、与保持党的纯洁性相结合、与共青团品牌工作相结合。
二、活动形式
1、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在青年员工中广泛开展以“续写雷锋日记、传承胡兰精神”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,通过主题演讲、报告座谈、读书征文、诗歌朗诵、文艺演出、经典影片展播等形式,组织开展雷锋精神、胡兰精神学习讨论活动,深入探索新时期雷锋精神、胡兰精神的时代内涵和特点。各级团组织、员工社团、团支部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团日活动,全校广大团员青年要自觉了解雷锋同志、刘胡兰同志先进事迹,崇尚雷锋、刘胡兰的高尚品德,感悟雷锋精神、胡兰精神的时代精神,努力形成学习雷锋、刘胡兰勇于奉献的生动局面。
2、志愿服务实践活动 组织开展以学雷锋、献爱心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实践活动,组织广大团员开展普及文明风尚志愿服务、真情助困送温暖献爱心活动、公共秩序和赛会保障志愿服务活动,以及面向特殊群体的志愿帮扶活动。
3、大力选树先进典型 实践活动中,在校园掀起“学道德模范、见实际行动”的热潮,激励团员青年争当雷锋精神、刘胡兰精神新时代的传人,并在活动中积极选树“创先争优”先进典型,宣传“我身边的雷锋”、“自强之星”等先进人物、集体的感人事迹。
三、工作要求
1、注重宣传,常抓不懈:大力宣传“传承雷锋精神,弘扬胡兰精神”活动的重要意义,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报道。要运用好共青团微博、校园网、清泽心雨、校报以及社会新闻媒体等渠道,举办雷锋精神、胡兰精神网上谈,与青少年进行互动交流等,不断创新拓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形式载体和吸引力,将学习实践活动向常态化、机制化探索与推动,要求每项活动都有深入的宣传报道,并及时将宣传资料上报校团委。
2、深入基层,扩大影响:坚持面向基层、面向全体团员青年,充分调动积极性,把统一组织与自发组织集合起来,把集中活动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,每一个团支部都要进行一次“传承雷锋精神,弘扬胡兰精神”的主题学习实践活动。
3、结合工作,务求实效:活动中避免“一阵风”、“走过场”等形式主义,真正把好事做实,把实事做好。突出实践育人,使“传承雷锋精神,弘扬胡兰精神”活动成为在广大团员青年中广泛普及爱国、敬业、诚信、友善基本道德规范、感悟崇高精神、提升价值追求的自觉自发行为。在学期末进行一次集中的评比展示工作,对活动表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。
 
共青团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委员会
二○一二年三月十二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