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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教育实践活动“六项工程”实行责任制的通知

日期:2013年09月07日 00:00    作者:   来源:
 

各有关单位:

“抓住一个关键,推进六项工程”是公司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工作思路。“推进六项工程”是公司教育实践活动的“自选动作”和特色工作,为落实工作要求,确保工作效果,决定实行“六项工程”责任制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责任制的基本内容为“一个工程、一个分管领导、一个牵头责任单位、一个工作推进计划、一个标志性成果”。每项工程的牵头责任单位和工作目标要求详见附表。

二、时间安排:9月为调查研究,确定计划阶段;10月上旬至11月中旬为计划实施阶段;11月下旬为总结验收阶段。

三、工作要求:

1、确定计划阶段。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,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,问计于师生,问策于师生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实施计划,926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。领导小组将在9月底召开“六项工程”专题会议,听取汇报,审核各项目的实施计划。实施计划要列出项目负责人、工作措施、工作目标、时间安排、预期成果等。

2、计划实施阶段。各牵头单位按照领导小组批准的项目计划组织实施,随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阶段性成果,纳入“立说立行时时看”考核。分管领导负责协调牵头单位与配合单位的相关事宜。

3、总结验收阶段。11月下旬,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,听取“六项工程”成果汇报,对工作进行验收和总结。具体程序是:由项目负责人进行汇报,报告本项目的计划情况,取得的阶段性标志成果,存在的问题和对下一步工作的建议;然后,分管领导进行点评,其他领导组成员提问;最后,由领导小组成员及参会代表进行评议。

“六项工程”是公司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“重点工程”,是学校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,体现为民务实清廉成果的重要平台。各位分管领导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牵头单位的负责人要亲自上手,全力以赴,精心设计,主动推进。配合单位要积极协助,出人出力,出谋献策,做好相关工作。

特此通知

附: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“六项工程”责任制一览表

二○一三年九月六日